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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情况
浏览次数:2077   信息来源: 编制办发布时间:2016-07-18 16:35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饲料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畜牧业发展战略,畜牧、兽医、饲料及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指导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指导实施防疫体系、良种繁育体系、绿色畜禽养殖基地、系列化开发等项目建设;负责筛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项目审核,上报及项目的招商引资,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

(四)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械和饲料的检验监督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负责疫情上报、控制并组织扑灭;负责对畜牧生产、饲料生产、兽药生产许可的初审和上报;负责兽医执业监督工作。

(五)负责畜禽育种和改良工作;贯彻实施畜禽、生产、兽医、饲料的标准化和技术规范并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实施畜牧、兽医、饲料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兽医队伍和执法队伍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畜牧资源与饲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研究及生态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工作。

(八)承办政府畜牧业涉外事宜,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九)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畜牧兽医局设4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协助领导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保卫、接待、信访、督办和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等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编报年度部门预、决算,并负责执行;负责局机关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收支的审核、报销、账簿登记工作;监督畜牧兽医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

(三)畜牧兽医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种畜禽和草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畜牧、草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及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生产、市场信息、结构调整、标准化及产业化工作;负责种畜禽、草业的行政管理及相关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组织开展畜牧业遗传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和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畜牧生产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动物防疫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动物防疫、兽医医政管理规划和计划及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与培训;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负责兽医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负责兽医工作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行政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规划和计划及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行政管理及相关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负责地方媒体发布的兽药饲料广告审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全县畜牧业生产投入品(含奶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兽用违禁药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兽药饲料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兽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受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履行畜牧兽医等行政执法的监管、指导、协调职能;负责对畜牧兽医行政案件的监督、评查和法制培训等工作。

临泉县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