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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浏览次数:11169   信息来源: 阜阳市机构编制网发布时间:2016-08-04 16:05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清单制度建设,积极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34号),近日,阜阳市印发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公共服务清单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620号)、《关于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阜编办﹝201651号),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清单制度建设。

此次公共服务清理范围涉及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对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产生直接影响或满足直接需求的外部服务行为进行清理规范。以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为目标,科学梳理构建公共服务清单。突出需求导向、全方位梳理服务事项,应进尽进,保证清单的完整性、系统性。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在与阜阳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支出相匹配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更好的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突出便民利民,精简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办事更顺畅。

此次中介服务清理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的基础上,将清理范围扩大到全部行政权力,按照“能放则放,取消一批”“简化优化,转换一批”“放开搞活,规范一批”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与10类行政权力相关的,涉及行政相对人委托实施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的中介服务。明确行政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行政相对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作为由行政相对人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同时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此次两个新型清单建设分自查清理、集中审核、审查论证三个阶段,用三个月的时间打造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和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10月底完成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权力运行监管科 叶林普)

我市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