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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630   信息来源: 编制办发布时间:2016-07-25 16:50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091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062号)精神,设置临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

(三)将县卫生局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四)依法行使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承担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审查、备案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规范。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九)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做好食品药品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开展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应急管理、来信来访、信息化建设、统计管理、综合治理、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以及食品药品监督队伍的教育培训、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涉药涉械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管理财务、经费、装备和国有资产;负责各项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的收支、结算,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的财务事项;监督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监督管理直属机构财务工作;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监督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政策法规股

拟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起草局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监督抽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

承担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组织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发布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五)药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中药材、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方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流通、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和购销规则;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负责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产品注册的审批、审查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六)稽查股

拟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有关方面的稽查执法、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统一组织上级督办、转办及跨区域等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执法和稽查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四、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县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县工商局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及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卫生部门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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